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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讯(记者 郑璜)记者24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省教试院申请对本人2016年高职招考成绩有异议的育考月日考生,须于2月26日17时前持本人书面申请、复查准考证,高职到报考所在地县(市、招考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填写并提交《2016年高职招考成绩复查申请表》,成绩逾期不予受理。省教试院申请
省教育考试院将于3月2日前,育考月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复查结果反馈给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复查由县(市、高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通知考生本人。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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